2026年十月5日 · 研究

回測顯示年換手率 12%,帳戶實際交易了 38%

回測顯示年換手率 12%,帳戶實際交易了 38%

某次投資組合回測顯示年換手率為 12%,模擬帳戶的交易量卻達到 38%。目標再平衡幅度是 NAV 的 5%。個別訂單平均為 NAV 的 0.7%。一切運作正常:回測計算的是投資組合的變化,帳戶計算的則是為了達成目標而送出的訂單。

這個差異很重要,因為手續費、市場衝擊和作業負擔都是依據已成交名目金額計算。若要估算一個能和模擬交易相互比較的成本,就要在訂單層級定義換手率,並納入從目標到成交之間實際發生的情況。

回測中的換手率是什麼意思?

換手率沒有唯一通用的計算慣例。常見的投資組合定義是加總各資產權重變動的絕對值。有些研究者會把總和除以 2,因為買進一項資產、賣出另一項資產,可能代表投資組合輪換一次。另一些則以交易名目金額除以 NAV,不再除以 2。

這些慣例都可以各自前後一致。陷阱在於把不同慣例當成相同指標來比較。看到模型寫著「換手率 12%」時,除非知道分子、分母,以及買進和賣出是否合併計算,否則很難解讀。

指標計算範例代表的意義
權重變動絕對值加總 |新權重 − 舊權重|目標投資組合變動幅度
單邊換手率權重變動絕對值 ÷ 2NAV 輪換比例的近似值
已成交名目金額已成交訂單價值加總 ÷ NAV帳戶實際交易的金額

假設一個 $100,000 的投資組合,把 $5,000 從資產 A 轉到資產 B。權重變動絕對值是 10%:一項資產權重減少 5 個百分點,另一項增加 5 個百分點。單邊換手率是 5%。已成交名目金額則是 $10,000,也就是 NAV 的 10%,因為帳戶賣出 $5,000 並買進 $5,000。

若手續費模型會對買賣雙邊收費,最後這個數字才是所需的計算基礎。假設每邊收取 10 個基點,再平衡成本就是 $10,尚未計入價差或市場衝擊。若把相同費率套用到除以 2 後的換手率,成本估算就會少一半。

為什麼帳戶換手率可能更高?

目標描述策略想達到的狀態,訂單則描述策略如何達成目標。帳戶可能需要交易更多,因為訊號出現後價格已經變動、先前的訂單只部分成交,或是最小下單單位讓部位無法精確符合目標。

來看一個簡單例子。某策略設定 3 項資產的目標權重相同,並且一天只交易一次。盤中其中一項持倉上漲 8%,其他資產價格持平。投資組合權重因此偏離。再平衡時,帳戶會賣出部分漲幅較大的資產,並買進權重低於目標的資產。如果回測只比較昨天和今天的目標權重,就可能完全漏掉這些交易。

反覆的小幅調整也會累積成可觀數字。如果一筆訂單分成多個時段執行,而且每個時段都重新計算剩餘金額,帳戶可能會交易 4 次,每次交易 NAV 的 0.7%,逐步接近 2% 的目標變動。這算是一次 2% 的調整,還是 2.8% 的已成交名目金額?手續費計算應採用後者。分析策略決策時,兩個數字可能都值得參考。

如何將換手率與模擬交易相比?

請將目標變動、已送出訂單和實際成交分開計算。這樣一來,回測和模擬帳戶之間的差異就能說明清楚,不再令人摸不著頭緒。

  1. 目標換手率:加總目標部位金額變動的絕對值,並註明是否除以 2。
  2. 送單換手率:加總新送出訂單的名目金額;若替換訂單增加了市場曝險,也要納入計算。
  3. 成交換手率:加總已成交名目金額的絕對值,再除以明確說明的 NAV 數值。
  4. 未成交餘額:記錄尚未完成的目標金額及其等待時間,因為之後可能會據此再送出訂單。

全程使用相同的幣別和估值規則。多資產投資組合中的每筆成交,都以執行價格換算為帳戶報表所用的幣別;不要把合約口數和美元名目金額混在一起。明確決定 NAV 是在扣費前還是扣費後計算,並在各期固定採用同一慣例。

計算成本時,使用已成交名目金額。診斷策略交易頻繁程度時,也要比較目標換手率和送單換手率。一個數字無法同時回答這兩個問題。

令人意外的數字是 38%

在那次模擬交易中,回測的 12% 指的是排定的目標變動;帳戶的 38% 計入了已成交的買進和賣出,包括因權重偏離而做的修正,以及部分成交後追加的訂單。策略並沒有突然變得活躍 3 倍,只是兩份報表計算的事件不同。

而這也正是回測中的「每次再平衡平均成本」可能悄悄失準的地方。成本是沿著帳戶實際走過的路徑累積,而不只是取決於兩個理想化投資組合之間的差異。統一這些定義,不代表模擬交易一定會逐筆重現所有成交,但能讓你看清楚差異實際反映的是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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