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動率目標化策略會在測得的波動率上升時縮減部位,並在波動率下降時增加曝險。聽起來很直接,直到一次市場衝擊讓估計值飆升。視估計方法和再平衡規則而定,策略可能在事件發生後好幾週持續縮減部位、直到市場反彈後才買回,或是讓部位上上下下劇烈擺動。
其中許多問題都源自 3 種實作錯誤。每一種都可能讓合理的風險規則在回測中看起來毫無用處,或是表現得出奇亮眼。修正的第一步,是先決定目標要控制什麼,再讓估計方法和交易時程符合這個目的。
錯誤 1:把最近一次波動率估計當成預測
移動標準差只是對選定期間的摘要。它無法預知下一個交易時段會平靜還是動盪。短期區間對市場衝擊反應快,但衝擊離開樣本後,估計值仍可能維持高檔。長期區間則在兩個方向上都變動較慢。
假設某策略以 20 天估計值為依據,目標年化波動率為 10%。若估計值從 10% 跳升至 25%,簡單的波動率倒數規則會將曝險降至原先的 40%。衝擊離開估計區間後,估計值可能大幅下降,曝險也會隨之跳回。最終的曝險走勢,受到區間長度、報酬序列和再平衡時程的影響,和目標數值本身一樣大。
常見的結果是:部位在回撤後賣出,等價格反彈後才恢復風險。這不代表規則一定有問題;在動盪期間限制風險,可能正是它的目的。但如果回測只報告實現波動率,就可能掩蓋換手成本和延後參與市場所付出的代價。
用同一段期間測試數種區間長度,並檢視市場衝擊前後的曝險走勢。若預測模型能改善樣本外決策,就可能值得採用;但估計方法再精巧,也不能只靠平滑曲線就贏得信任。
錯誤 2:限制部位規模,卻宣稱已達成目標
波動率目標化通常以乘數實作。簡化來說,就是用目標波動率除以估計波動率,再乘上策略的基礎部位。在有槓桿的市場中,估計值偏低時,乘數可能變得很大。開發者通常會設定最大值上限,這對回測而言是審慎做法,但上限也會改變規則。
假設目標是 12%,估計波動率為 4%,基礎部位是 1.0。未限制的乘數為 3.0。若上限設為 1.5,策略就無法達到預定曝險。反過來說,當估計波動率升至 30%,未限制的乘數會降到 0.4。若最低曝險下限是 0.5,策略承擔的曝險就會高於目標公式所要求的水準。
| 規則 | 可避免的情況 | 造成的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最大曝險上限 | 估計波動率非常低時出現極端槓桿 | 在平靜時期使策略曝險低於目標 |
| 最低曝險下限 | 部位完全降至零 | 在波動時期保留較高風險 |
| 波動率下限 | 除以接近零的估計值 | 為分母設定下界 |
這是 3 種不同的控制機制。請在策略規格中分別說明,並報告各項限制生效的頻率。如果最大曝險上限在一半的樣本期間內都生效,那麼實現波動率低於目標,可能正是預期結果。
錯誤 3:模型中持續再平衡,實際帳戶卻分段調整
回測可能每根 K 線都重新計算曝險,模擬交易卻每天才檢查一次。即使兩者使用相同公式,也代表不同策略。頻繁再平衡反應較快,但可能把估計雜訊變成交易指令。在期貨市場,換手會帶來手續費,也可能增加資金費率曝險;在股票市場,則會產生佣金、價差和市場衝擊成本。若小幅調整反覆跨越價差,成本也可能很高。
假設一個價值 100,000 美元的投資組合,目標部位是 50,000 美元。如果估計波動率讓目標在某個交易時段降至 47,000 美元,下一個交易時段又回升至 49,000 美元,每日調整的規則會在 2 天內交易 5,000 美元。每週調整的規則則可能只交易一次,視觀察日期而定。兩種時程都不一定比較好。回測必須模擬模擬交易策略實際能遵循的調整時程。
一種實用的替代方案是設定再平衡區間:只有當目前曝險與目標的差距超過指定門檻時才交易。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交易,但也會讓風險偏離目標。請一併呈現區間設定、由此產生的換手率和實現波動率;不要把目標呈現得像是這個區間毫無影響。
波動率目標化回測應報告哪些內容?
規則應保持清楚易懂,讓人能根據輸入值解釋每次部位變動。至少要保留每次更新時的估計值、未限制的乘數、實際套用的乘數、上限或下限狀態、目標曝險、實際曝險和再平衡決策。接著,使用相同資料、成本和執行假設比較不同版本。
也要仔細檢視最糟的幾週。策略是在虧損發生前降低風險,還是虧損後才降低?它是在市場復甦前恢復曝險,還是復甦後才恢復?這些答案無法決定這項風險規則是否值得採用,但會告訴你實際測試的是什麼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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